防火分隔水幕与防护冷却水幕都是水幕系统,是开式系统;防护冷却系统是湿式系统,是闭式系统。防火冷却水幕与防护冷却系统都是用来给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冷却的;防火分隔水幕是用来代替防火卷帘或防火玻璃墙,做防火分隔用的。看完表示绕口令似的,拎不清啊,今天学消防整理了防护冷却系统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可别被绕进去了。一、组成防护冷却系统由闭式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组等组成,发生火灾时用于冷却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的闭式系统。二、设置要求1. 当采用防护冷却系统保护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系统应独立设置。2. 喷头设置高度不应超过8m;当设置高度为4m~8m时,应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3. 喷头设置高度不超过4m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5L/(s.m);当超过4m时,每增加1m,喷水强度应增加0.1L/(s.m)。4. 喷头的设置应确保喷洒到被保护对象后布水均匀,喷头间距应为1.8m~2.4m;喷头溅水盘与防火分隔设施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0.3m,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5. 持续喷水时间不应小于系统设置部位的耐火极限要求。6. 当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需采用防护冷却系统保护时,喷头应根据可燃物的情况一侧或两侧布置;外墙可只在需要保护的一侧布置。7. 保护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设施的防护冷却系统,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计算长度内喷头同时喷水的总流量确定。8. 持续喷水时间不应小于系统设置部位的耐火极限要求。9. 计算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设置场所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计算长度不应小于规范规定的长边长度(水力计算选定的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宜为矩形,其长边应平行于配水支管,其长度不宜小于作用面积平方根的1.2 倍)。
2)当设置场所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计算长度不应小于任意一个防火分区内所有需保护的防火分隔设施总长度之和。
注:规范规定了采用防护冷却系统保护防火分隔设施时的系统用水量计算要求。设置场所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发生火灾时可认为火灾不会蔓延出设定的作用面积之外,因此其保护长度也不会超出系统设计作用面积的长边长度。当该场所没有设置常规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则按照一个防火分区整体考虑。10. 保护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隔的防护冷却系统,洒水喷头可以采用边墙型洒水喷头,也可以采用防护冷却专用喷头。三、设置场所1. 防火分区间当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2. 建筑内中庭与周围连通空间,以及步行街两侧建筑商铺面向步行街一侧的围护构件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防火玻璃进行保护。3. 可以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防火卷帘、防火玻璃墙等防火分区设施,使之达到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要求。